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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偷偷交代后事 私立的遗嘱可能作废

2019年07月26日16:3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子女多,为避免身后遗产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倾向于提前立好遗嘱。多数老年人选择在家里偷着立遗嘱,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所立的遗嘱,有些内容存在矛盾或缺乏法律效力,反倒给儿女惹麻烦。

老汉偷偷“交代后事”

家住让胡路区的孙大爷,6年前,老伴因病去世。2010年,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与退休的陈凤云(化名)相识。2011年10月份,在儿女们的祝福下,孙大爷和陈凤云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的第二年,孙大爷经常生病。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好,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对陈凤云也应该有个交代,于是,孙大爷写了一份遗嘱,将所住的房屋留给了陈凤云。

2013年4月份,孙大爷突发疾病去世。3个儿女给孙大爷处理完后事,想各自回家时,陈凤云拿出了一份遗嘱,证明现在所居住的房子归自己所有,顿时引起纠纷。

近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原告陈凤云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且占有该房的产权比例较大,应由原告享有该房的所有权,三被告可各分得12.5%的房款。陈凤云在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三被告各4万元钱。

私立遗嘱可能“作废”

媒体从法院了解到,因遗嘱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引发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所以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应该进行公证,不能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那么老人去公证处立遗嘱的多吗?媒体在市公证处了解到,老年人来公证处立遗嘱的不是很多。他们一般怕子女不高兴,而且立遗嘱还要花钱。有些人会选择自己在家里写遗嘱,不想让第三方知道。

对此,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孙女士说,如果老人自己立了遗嘱,没拿去公证,这样的遗嘱很可能不管用。因为我国《继承法》对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细致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所立的遗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重新回到法定继承的程序。

立遗嘱要有第三方见证

庆大李律师说,遗嘱生效的前提是立遗嘱人必须去世,因此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达到立遗嘱人生前的愿望,立遗嘱人的主体资格显得非常重要。立遗嘱首先要确定自己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超过70岁以上的老人,还需要医院的相关证明,证明其意识清楚、思维正常,否则就可能无效。

其次,可以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录像、录音等,立遗嘱人通过视频或录音来保存遗嘱,并且在立遗嘱现场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

如您还有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武汉大纲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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