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打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做出立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以上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仅需返还骗取的待遇,还将被行政处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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