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躲避车辆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2019年08月23日17:2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躲车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驾驶者在紧急状态下避险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避险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因车辆故障发生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因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应遵循下列规则:如果故障是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故障是在运行中发生,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车辆有明显故障因驾驶员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请求赔偿。如果是构造、设计上的问题,驾驶人员无法发现或预料,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机动车的产品质量问题,受害人可以向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厂家请求赔偿,或者向两方当事人请求赔偿。

应将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承担的“预付”、“垫付”责任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区分开来。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的只是一种预付性质的责任,而不是赔偿责任。除了执行职务外,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在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时,它所承担的只是“垫付”责任,也不是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往往把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仅应承担的“预付”、“垫付”责任,而判决其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这是不当的,也是违背立法精神的。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为前方出现了突发情况,驾驶人员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进而躲车避免造成严重损害结果,从而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对责任的认定,一般是由引起前一段险情的人来承担,而虽然因为躲车行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但是驾驶人员并不需要因此承担事故责任。

如您还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 四川成都优秀律师:肖建华咨询

 

img

 

 

  相关阅读:

  波兰多地发生雷电击中游客事故 已造成4死30伤

  图片来自网络 当地时间8月22日下午,波兰南部的塔特拉山脉地区突遭暴雨袭击,在吉翁峰上,多处地点发生了雷电击中游客事件。当地媒体报道称,目前已造成四人死亡,其中包括两2名未成年人,另有约30人受伤。 图片来自网络 当天上午,塔特拉山脉艳阳高照,非常……[更多]

  全国31个省份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更多]

  全国31个省份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事故知识排行榜
交通事故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