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法制时评:治理行人违章要加大行人违法成本

2019年09月20日11:43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日,山西晋城交警二大队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新招,只要违法当事人在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行为,并“集赞30个”即可过关。检索互联网发现,类似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赞过关的举措,在过去一年中,也曾在四川达州、湖北鄂州、浙江台州等地施行过。

如何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可以发现,近些年各地交警为了治理这类交通违法事件,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招数,但最终成效依旧不大,而且多数时候还会背上“骂名”,给人一种好心办了坏事的感觉。

不得不说,作为执法部门,执法手段不能严格依据法律办事,哪怕出发点是好,也是不可以的。就如此次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赞过关的举措,就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有着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除了这一条款外,目前暂无其他成文法对类似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各地方交警的执法行为必须依照上位法中的这一法条为基础来进行实际执法,各地方如若要单独出台相关行政法规也应该已这一法条为基准。

现实是,这一法条很少被执行。这是因为如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微乎其微的,警告处理已然足够。即便是处以罚款,最高50元的罚金明显也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因而,很多地方交警为了达到警示作用效果,才“迫不得已”的想出了类似朋友圈点赞的处罚做法。

但得看到,这样的做法,除了没有法律基础,甚至还侵犯了交通违法者的私权。无论是交警还是交通违法者,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交通违法侵入私人社交圈是个问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朋友圈已成为重要的私人社交空间,发什么、怎么发,只要不违反法律,包括公权机关在内的任何人是不能干预的。闯红灯虽然不对,但并不是那种重大犯罪行为需要公之于众,因而民众并没有义务要告诉他人,我闯红灯犯法了。

再者,从媒体报道中的截图来看,发朋友圈集赞过关能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是存疑的。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丢人,从而吸取教训,但多数的内容,都是嘻嘻哈哈的,并不严肃,显然发布者和跟评者都没将闯红灯违法当一回事儿。

既然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赞过关的举措不合适,那么有什么办法能起到更好地警示教育作用?这个答案恐怕很难有结果。笔者在同某地基层交警交流后,他表示了很多的现实无奈。交警警力有限,因而无法做到对每起行人闯红灯进行执罚;而多数民众对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并不重视,认为交罚款不是什么大事(罚金少),基层执法中甚至遇到违法民众扔钱就走的情况;交通违法与个人诚信管理尚未挂钩,影响不到违法者日常生活……

可见,如何治理好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问题,亟待一个系统性方案来解决,比方说,加强个人征信管理与交通违法的关联度或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治理方向。不能再让各地交警自想各种形式的警告教育方式了,这样的方式容易出现问题,也治标不治本。

如您还有其他交通法规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山西太原资深律师:孙海斌进行咨询。

img

  相关阅读:

  南宁电动车和宝马相撞1死1伤 行人自发疏导交通

  9月16日凌晨,在广西 南宁 市民族大道上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电动车和小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上人员1死1伤。 据多段视频显示,事发现场一片狼藉,还有两人躺在机动车道上。 据目击者介绍,16日1时30分许,一辆银色宝马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车……[更多]

  天降玻璃行人被砸脸上缝30余针 追责难寻谁家掉落

  今年以来,南京、昆山、深圳多地频发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成为高悬在城市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今年7月,这把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刺向了李女士。 图为受伤的李女士 7月6日,李女士和丈夫带着一岁半的小女儿,来到位于余姚路417号的美术学校外,接大女儿放学。……[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谁来担

  律师点评: 【案情】 2004年5月9日20时55分左右,行人曹志秀在区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时,适有刘寰驾驶奥拓牌小桥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内左侧数第一条车道内行驶。刘寰发现曹志秀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客车前部与曹志秀……[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货车上掉落剧毒河豚被路人捡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