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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发出全国首个恶意投诉诉前禁令:停止“投诉”

2019年09月23日20:55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伪造著作权证明投诉竞争对手、抢注商标投诉官方旗舰店、建立虚假官网投诉商家图片侵权……这是“知产流氓”在作恶。最近,淘宝卖家徐某就疑似遇到了恶意投诉索赔。

然而,徐某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行为保全,请求裁定三投诉人立即停止投诉行为。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全国首个禁止恶意权利人投诉的诉前禁令。

徐某是山东人,在淘宝上经营了7年网店,主要销售阿胶糕的包装盒。从2017年开始,他的店铺陆续接到来自田某、刘某和一家文化公司的投诉,称其店铺的礼品盒上的标签设计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投诉针对的都是他店里的爆款商品。

接到徐某求助后,阿里平台治理小二发现三名投诉人存在关联性,且与徐某的店铺存在竞争关系,他们所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公开发表记录和授权证明等材料大多是经过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经过跟相关部门沟通,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恶意投诉团伙。

(徐某店铺中的阿胶糕包装礼盒遭到疑似竞争对手的恶意投诉。)

在阿里法务建议下,徐某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的申请。近日,余杭法院作出裁定,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针对徐某淘宝店内商品发起的侵权投诉行为,保全期限至2020年2月29日止。

“诉前禁令”,即法院基于案件的急迫性和必要性,在案件审判之前即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某行为的措施。目前,徐某已向余杭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三被告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在论证诉前禁令的理由时,余杭法院认为“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徐某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秋冬是阿胶糕的销售旺季,对阿胶糕包装盒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一旦热销商品因恶意投诉遭下架,会对店铺销量产生直接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分析认为:“《电子商务法》尽管已经针对恶意投诉人建立了责任机制,但是其落实和发生实效,还需要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确立适应互联网特点的裁判规则。”刘晓春表示:“本案的诉前禁令裁定,即为一个十分重要而值得肯定的尝试。”

“2018年阿里平台被恶意投诉的商品量下降了59%,被恶意投诉的商家减少了44%,”阿里巴巴知识产权运营总监汤缘介绍,恶意投诉一直是知产领域的顽疾。“余杭法院作出的首个禁令很好地填补了司法政策层面的空白,及时为商家和平台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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