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次子受审 现场画面曝光
(原标题:公安厅原副厅长次子受审 现场画面曝光)
落马近1年后,包头市纪委监委原副县级检查员孟根达来受审。
他还有一个身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之子。
据《内蒙古晨报》消息,2019年10月18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以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孟根达来公开开庭审理。
现场画面也得以曝光。
政法系统工作多年
孟根达来,男,蒙古族,1981年8月出生,今年38岁,大学文化,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包头人。
他毕业于内蒙古自治区乌盟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落马前曾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
2000年11月,19岁的孟根达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公安局工作,4年后到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当科员。2年后晋升,成为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2009年11月,孟根达来离开公安系统,任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正科级)。
3年多后(2013年3月),他再度履新,成为昆都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5年5月,孟根达来履新包头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1年后调整为包头市纪委副县级检查员。
2018年9月,孟根达来任包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县级检查员,不到两个月(2018年10月30日),孟根达来被留置。
孟根达来被留置几天后,官方公布了他被查的消息。
根据检方指控,孟根达来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孟根达来利用其父亲孟建伟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孙某、曹某、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200余万元人民币。
妻子是交警支队办事员时,孟建伟是支队队长
在纪委的通报中,还有一人也被调查,即孟建伟妻子刘丽萍。
刘丽萍,女,汉族,1953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磴口县人。
刘丽萍的履历集中在乌海市公安局。
对比简历,刘丽萍和孟建伟的首次交集,是在1990年。
1990年7月,37岁的乌海市玻璃厂工人刘丽萍到了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办事员,当时孟建伟的身份是乌海市交警支队队长。
2003年6月,时任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的孟建伟履新包头市公安局局长。1年之后(2004年9月),刘丽萍到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任主任科员,并在2008年12月退休。
2018年10月31日,孟建伟落马。
根据检方公开的消息,孟建伟涉嫌三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其中,他敛财的第一个岗位,便是“包头市公安局长”——
“被告人孟建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先后担任包头市公安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更多的细节也得以披露。
内蒙古纪委监委在《“伞”上之“伞”孟建伟》一文中披露,孟建伟在其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指使妻子开奇石店,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千方百计敛财。黑社会组织头目郭某某就曾在该奇石店花数十万元高价购买奇石。
“我现在很悔恨”
上述文章还提到了孟建伟的两个儿子。
2011年6月,1名涉嫌开设赌场罪犯罪嫌疑人通过孟建伟的大儿子办理取保候审后逃脱了后续的侦查和审判。
孟建伟的二儿子生活奢靡,道德败坏,与社会闲散人员称兄道弟,帮人办事后心安理得地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孟建伟长子孟银柱也已经被抓。“孟银柱开设赌场,并利用其父影响力,成为很多赌场老板的靠山,并多次捞人。”
如今,孟根达来先于他的父亲,站在了法庭上。
该案还被当成了一场警示教育。
来自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鄂伦春旗纪委监委及鄂伦春自治旗以案促改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近50人在现场旁听并接受警示教育。
公开审判过程中,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依法对孟根达来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相关证据当庭举证。
“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我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多年培养,我现在很悔恨,我认罪……”被告人孟根达来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