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停薪留职的,是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如您还有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海南三亚优秀律师:雷道金进行咨询。
相关阅读: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7号),其中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宣布废止,已由劳动合同法替代。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更多]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更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点评: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