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事实婚姻中,男女已经具备了婚姻关系存续的实质要件,只是缺少了形式要件。发生纠纷时,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认定是有区别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 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 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应当补办登记”,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提出的,主要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 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而增补的一条。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 是地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 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如您还有婚姻效力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广东深圳资深律师:易冬生律师进行咨询。
相关阅读:
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点评: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更多]
事实婚姻能够离婚吗?
律师点评: 事实婚姻能够离婚 事实婚姻也是婚姻关系的一种,在人们眼中都是合理存在的关系,不管其形式或者原因如何,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 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在这之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是认可的,所以在此之前……[更多]
事实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点评: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那种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 二、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