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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供的购房者将面临哪些后果?

2019年12月16日15:0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一)购房者将“弃房断供”作为甩包袱的手段,购房者虽然不再还贷款,但是购房者要面临哪些损失?从法律上看,“弃房断供”并不代表购房者不再还贷。实质上购房者还是需要清偿贷款。因为银行和购房者是一种借贷法律关系,即便抛弃房屋,也只能以房屋折价款此来抵扣贷款,剩余部分还是要如数归还的。一般而言,主要损失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房价下跌的损失、办理购房费用的损失、贷款合同违约赔偿的损失等。间接损失如预期收益等。

(二)购房者声称“无力还款”而弃房,这些断供的购房者将面临哪些后果?就法律后果而言,其实“弃房断供”的购房者的消极作为,而银行如何积极作为的话,一般则选择诉讼法院要求归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等,如购房者无其他资产用以偿还的,那么银行会申请法院拍卖房产,因为住房按揭贷款都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故银行可以主张房屋拍卖所得款进行优先受偿,如有余,则返还购房者,如有不足,可待购房者有财产时再执行,当然逾期偿还是存在双倍罚息的。

(三)对于那些确实经济困难、还款能力不足的购房者,有何建议?建议购房者积极处理委托,比如:选择好时机出售房屋,卖个好价格;找银行协商还贷事宜,积极止损。除非真的无能为力,否则不要消极等待法院处理,因为这样成本很高,极有可能房不抵贷,余款仍要归还。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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