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这些新规定和新措施将正式实施97种药品纳入医保、纳税信用可修复等
转眼2019年就算是过去了,2020年将有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将正式实施,具体有哪些?又会如何改变我们的日常生活,一起来看看吧~
97种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开展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共97个药品谈判成功并确定了支付标准,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与常规准入药品于2020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在内地(大陆)就业和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的两类港澳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并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提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包括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此外,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加点可为负值),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外商投资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分为6章,共42条。总则部分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了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同时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等。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扩大
海关总署说,13部门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其中包括冻小虾虾仁、鲟鱼子酱代用品等共1413种商品,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全国收费公路从2020年1月1日起,将统一按照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新版分类标准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修改了客车、货车的分类依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货车将按车型缴纳车辆通行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争议、便于收费管理。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
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冻猪肉、婴儿尿布等进口商品将降关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