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在现代化的社会生活当中水电已经成为我们所离不开的最重要的两种生活资源, 而缴纳水费电费也是大部分人生活当中的一种常见行为, 但对于房屋出租而言,水电的缴纳往往是支付给房东,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欠水电气费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但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押金抵扣完了。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
同样,出租人一直迟迟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也一直是让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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