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法律执行中的房屋有租赁合同怎么办?

2020年01月03日16:2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在租赁期内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法院执行房屋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有哪些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规定,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10、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您还有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辽宁鞍山资深律师:潘晓婵进行咨询。

img

  相关阅读:

  盐城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委托鉴定工作指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委托鉴定工作指南 (2019年12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5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司法鉴定效率和鉴定意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律师点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小额案件50元每件,一般的诉讼标的额的3%。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更多]

  盐城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相关部门: 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承担诉讼义务, 推动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难题 的解决,省法院民六庭经专……[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纠纷知识排行榜
合同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