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权是具有专属性的,只能由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所有,而租赁人死亡的,租赁权就会消失不能继承,但租赁房屋的同住人可以继承租赁房屋。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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