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遭受配偶的家庭暴力怎么办?

2020年01月09日16:2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一、遭受配偶的家庭暴力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结婚,也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规定可以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且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人还可以就家庭暴力的侵权行为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怎么应对

避免家庭暴力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受到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如您还有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广东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易冬生进行咨询。

img

  相关阅读:

  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点评: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更多]

  夫妻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家庭暴力应如何认定?

  律师点评: 案情总结: 应当认定被告的暴力行为给原告身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案情简介: 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登记结婚生育婚生女。双方从相识到结婚时间较短,婚前未能互相充分了解,婚后亦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更多]

  家庭暴力犯罪的内容?

  律师点评: 1、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是在法律、道德、亲情的框架下形成的,而发生在家庭内的暴力事件不仅侵犯的是法律的严肃性还有对维系家庭的纽带――亲情、爱情、道德进行的践踏,表现其对象的特定性,既为家庭成员尤以女性居多,女性中……[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家庭暴力知识排行榜
家庭暴力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