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后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准许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离婚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4、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您还有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北京优秀律师:张逸远进行咨询。
相关阅读: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北京离婚抚养纠纷律师-信金国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如果有子女的,肯定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或判决的。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更多]
离婚时孩子的监护权怎样确定?北京离婚抚养权纠纷律师-信金国
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即便夫妻双方离婚了,二人依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夫妻离婚……[更多]
离婚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信金国
如今的社会,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离婚的背后却牵扯着很多事,例如财产争夺战。 现在不少离婚官司都会存在一方转移家庭财产或伪造债务等情况存在。 然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普遍存在取证困难的现象,那如何防止另一方偷偷转移财产呢? 一、 财产公证 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