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是疫情重灾区,而洪湖就是荆州市疫情形势最严峻的地方,而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商家趁火打劫,大发“疫情财”,当地对涉嫌哄抬口罩价格行为零容忍,这样的态度值得肯定。而此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药房进行处罚,也是依据相关规定行事。
被罚的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38000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其购销差价额高过《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件规定的15%标准,涉嫌哄抬价格。这么来看,涉事药房被罚并不冤。
但从新闻后面的网友评论可以看出,一些网友为被罚药房鸣不平。如有网友评论称:“这也叫哄抬?绝对良心价格啊!”从价格来看,进价6毛,卖出去1元,这要在平时,就是正常价位,但现在处于非常时期,各级各部门对涉疫情的市场违法行为都是采取依法严厉打击的态度,而涉事药房的做法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
但要看到,药店在疫情期间仍在营业,工作人员冒着可能被感染的风险坚守岗位,而口罩现在“一罩难求”,供不应求,是稀缺品,适当增加口罩的销售价格,并不为过,也符合市场规律。不能把正常的市场调价看成哄抬价格。而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市场调价,让商家只能低价销售,这样反会抑制商家的积极性。而现在“一罩难求”,让生产商、销售商能够有利可图,才有助于刺激供应链,增加供给,有利于解决口罩紧缺的问题。所以,药房6毛进价口罩卖1元被罚,不禁让人想追问,到底是谁在“添乱”?
当然,让民众能够买到便宜又合格的口罩,也是在保民生,但政府不应该将责任推给商家,更应该做到政府“埋单”。比如对生产商、销售商给予必要补贴,在确保他们正当利益的前提下,让他们能够更以接近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口罩。
在疫情时期,行政力量可以更多对市场进行干预,但就算是在非常时期,行政之手也不能乱伸,不能打乱了各方的利益平衡,不能把商家应得的利益也当成不义之财,牺牲商家的正当利益,让商家“无私奉献”。这样只会破坏利益平衡,影响商家的积极性,影响防疫物资的供给,不仅不利于维护涉疫情市场的正常秩序,反倒是给疫情防控添乱,不利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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