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对外发布《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到,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办法》提出,食盐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加碘食盐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办法》指出,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不得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此外,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并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应急救援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如您还有立法动态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郑州刑事律师:周广松律师进行咨询。
相关阅读:
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获悉,教科文卫委已促请有关部门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尽早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是党的十八届……[更多]
关于学前教育法立法工作已全面启动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短板,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依然突出。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获悉,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作为重点任务,全面启动立法工作,已形成草案,并初步征求了地方意见。 制定……[更多]
加快食药环卫等重要领域行政立法修法工作
1月18日至19日,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研究部署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记者从会上获悉,司法行政系统将加强重要领域行政立法,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社会治理等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