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遗产继承 > 遗嘱公证 >

怎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2020年02月17日14:3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贾霆点评 :

一、怎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二、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三、遗嘱公证申请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如有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致电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贾霆

img

  相关阅读:

  房产继承专业主任律师:贾霆

  房产继承专业主任律师:贾霆 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2017年5月14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著名律师贾霆领衔组建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安山,中国国际交流促进会副会长、资深外交官于引,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局长张凡和中科院大学……[更多]

  房产作为遗产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中特别容易引起纠纷,房产作为绝大多数遗产继承案件中最大的继承财产,因此如何进行继承呢?下面资深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作为遗产如何继承。 房产作为遗产参与继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房屋继承要和房屋所……[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遗嘱公证知识排行榜
遗嘱公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