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医疗事故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
医疗事故处理原则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生效施行)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任何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致电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李圣。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点评: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①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③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④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⑤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更多]
关于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法律规定
律师:关于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 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 (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