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可享受多长时间?

2020年03月24日11:0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也是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就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根据本人的实际伤残情况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请注意,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任何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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