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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法定权限

2020年03月24日15:0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任何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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