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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