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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的条件

2020年04月09日15:0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还有以下条件:

  (一)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除经融类企业外,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控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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