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 >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

2020年04月15日15:3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遗漏必要主体

  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如夫妻共同共有),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2、合同主体不合法

  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

  3、房屋存在物权瑕疵

  主要是指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

  4、故意规避税收

  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卖双方耍小聪明,采取“高买低报”、延期过户、假赠予等方式规避税收,但上述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吃亏的还是自己。

各种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img

  相关阅读:

  青岛房产纠纷律师:马炳超

  青岛房产纠纷律师:马炳超 马炳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于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 电话:13156261360,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B座1010号。马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以受人之托,忠人 之事为原则,并能灵活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更多]

  黔东南州房产纠纷律师:周重荣

  黔东南州房产纠纷律师:周重荣 律师简介:中国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贵州宏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本律师不信邪不信鬼只信法,不畏强权,严谨办案,打精品创品牌,口碑胜金杯为理念,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二手房知识排行榜
二手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