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今天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说,中国工商系统将进一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等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围绕消费者诉求集中的家用电器、家用机械、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手机、服装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种子、化肥、农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将针对电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维修服务、餐饮服务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综合运用合同、广告等监管手段,依法制止欺诈消费者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以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强化对电视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及不良广告行为;依法制止不正当竞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打击非法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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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主要为: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