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作著作,著作权由协作作者一起享有。协作作者之一逝世后:
①其对协作著作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由其承继人承继;
②无人承继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协作作者享有。
2、协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按下列规则处理:
①协作著作能够分割运用的,作者对各自创造的部分能够独自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的时不得侵略协作著作全体的著作权
②协作著作不能够分割运用的,任何一方安排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力,可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一切协作作者。协作作者之一逝世的,分配给其承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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