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各种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 江西南昌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推荐:韩捷—法帮网
相关阅读:
有关经济仲裁保全的裁定的事项
在经济仲裁保全中,只要没有明确说由审判庭作出的,也可以由执行局作出,而且现行的执行体制中,各地法院执行局均设有裁决组(庭),完全可以对经济仲裁保全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经济仲裁保全的裁定。 因为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主要是审查是否存在……[更多]
关于经济仲裁保全的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问题
(一)关于经济仲裁保全的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问题,民事诉讼法在涉外编仲裁一章中第25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经济仲……[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