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1条直接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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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权人怎么界定
首先,应了解此套房屋是否是您和您爱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出售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时,应当取得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产权人(房主)的配偶的同意。……[更多]
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多的房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