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收诉讼费吗,收取标准是怎样

2020年05月19日17:4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行政赔偿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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