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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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