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xxxxx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平)预核字第38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 住所:平潭县万宝路
邮政编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职务: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100(万元)
设立方式:一般新设
经营范围:XXX XXX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20 年
申请副本数量:1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各种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内蒙古呼和浩特律师: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