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 >

上市公司的类型

2020年05月22日14: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各种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河南郑州资深律师:贾光娟


 

img

  相关阅读: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更多]

  破产清算审计程序是什么

  (一)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 纵观破产企业的状况,不同企业破产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但管理不善可能是其通……[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破产清算知识排行榜
破产清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