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遇到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内蒙古律师:张馨宇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贪污罪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遇到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更多]
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 《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