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承不承担保证责任可以依当事人百的约定,或者取得保证人对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另外,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虽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度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仍按照原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回按照原来的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为了防止主合同变更时引起保证责任的变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可以不经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提供担保,那么,则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除此之外,如果要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就必须取得保证人对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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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一般而言,能够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更多]
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