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三流女侠》擅用拳皇角色被判赔偿 80 万
因认为《拳皇》游戏角色形象被擅用于电影《三流女侠》的拍摄,乐玩新大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影《三流女侠》制作发行方三被告诉至法院。
因认为《拳皇》游戏角色形象被擅用于电影《三流女侠》的拍摄,乐玩新大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影方诉至法院。
游戏角色与电影角色对比
《拳王》游戏角色与电影角色
电影《三流女侠》擅用拳王角色
因认为《拳皇》游戏角色形象被擅用于电影《三流女侠》的拍摄,乐玩新大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影《三流女侠》制作发行方三被告诉至法院。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此案,一审认定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三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乐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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