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它随着权利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并随权利主体的消亡而消亡,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产生的权利,它随着当事人之间互相存在的荜种身份关系而存在,也随着这种身份关系的消灭而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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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的法律意义
人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换言之,人的生存分为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两方面,人身权制度既包含有保护人自然生存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内容,也包含有保护人社会生存的名誉权、信用权等内容。在民法意义上,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完整的民事主体,……[更多]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的案例:
案例详情: 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十分风行的歌曲《明朗的天》由M创作。M于1998年去世后,其遗产由合法继承人F继承。 已依法获准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的C出版社在2001年出版的《经典歌曲》唱盘中收了该歌,并因未能找到作者而署名佚名词曲。 C出版社在唱盘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