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证明如何补办

2020年06月10日16:4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转让的证明原件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商标转让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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