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西大同律师:毛平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工程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更多]
工程索赔的分类
(1)索赔目的分类: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索赔处理分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