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2020年06月12日13:5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上海免费咨询律师推荐:蒋依蕾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img

  相关阅读:

  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更多]

  事实收养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1、要求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各自符合法律、法规中的条件要求。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同时也公开承认了双方之间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得到周围群众或者有关组织的公认。3、事实上,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已经终止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事实收养知识排行榜
事实收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