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
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法院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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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不成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不成立的。 《收养法》是1992年4月1日起实行的,在此之前的收养关系应该补办收养手续。如……[更多]
孩子收养协议应该有哪些内容
(1)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