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纠纷 >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

2020年06月15日17:1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

  2、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4、双方无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对于抚恤金方面,鉴于其与死者有这种关系,也可适当得到一些抚恤金,以慰藉其伤痛。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内蒙古赤峰律师:李万苍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img

  相关阅读:

  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更多]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过程中出现财产纠纷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处理会比较的复杂。下面资深 北京婚姻家事律师 就来介绍一下同居关系发生财产纠纷要怎么进行处理。 同居关系过程中如发生财产纠纷的话,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同居纠纷知识排行榜
同居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