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讲义之撤销判决

2020年06月17日14: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核心内容:行政诉讼法部分,行政诉讼判决的撤销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 滥用职权的。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若干解释》

  第五十三条 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八条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四)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不及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失的,可以限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指定履行的期限,因情况特殊难于确定期限的除外。

  【法条归纳与考点分析】

  1、撤销判决的适用理由包括: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但凡具备上述任何事由,法院都应撤销。

  2、被诉行为违法,但撤销回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撤销,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并责令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找哈尔滨专业律师:刘彦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img

 
 

  相关阅读:

  行政判决书格式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更多]

  关于行政赔偿的审理和判决

  核心内容: 下文是关于行政赔偿法规的一些相关规定,行政赔偿的审理和判决的问题,法规是如何详细规定的呢?下文将会明示,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先例……[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判决知识排行榜
行政判决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