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建筑工程没有按照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如期完工,并及时交付给发包人的,如果工期延误是承包方所致,那么根据合同约定及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是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3、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就逾期完工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发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以及违约责任主张支付违约金,如果发包方举证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因逾期完工所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可以在违约金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承包人应当举证证明逾期完工非自身原因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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