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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17:4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上市交易条件

  (1)经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该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暂停交易条件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5)其他情形。

  3.终止交易条件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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