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2020年06月18日11:5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如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殷国丰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img

  相关阅读:

  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更多]

  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收养条件知识排行榜
收养条件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