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立案标准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2020年06月18日14:3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萍乡律师:王峰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img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立案标准知识排行榜
立案标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