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会第一时间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这样自己的损失才能够有人买单,不会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纠纷。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吗?
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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