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病员因低热在亲属陪同下去卫生院就诊,接诊医师通过检查后,认为其发热需要静脉输液,即开处方给予输液处理。2小时后,发现病员气喘、抽搐,病员家属大声呼叫医生、护士,但该医生已不在位(不到下班时间),另一位医生叫护士拿强心药和急救药品,但药房没人,10分钟以后,病员死亡。
法律分析:本案中,接诊医生误开处方和擅离职守、药房人员擅离岗位是造成病员死亡的直接原因。若没有医生的误开处方,则药房人员的擅离岗位并不能造成该病员的死亡,因为没有输液反应也无所谓急救。但若医生误开处方以后,药房人员不擅离岗位,在病员出现输液反应以后,医生组织急救,也有可能挽救病员的生命。由于上述两人同时的过失行为造成了客观上病人的不救而亡,因此,两人均应对此事故承担责任,当然医生要负主要责任。因此过失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可分为单因单果、多因单果、单因多果和多因多果。在许多医疗事故中,由于患者病情的复杂性、体质的差异性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其他一些人为的原因,致使事故的发生多属于多因单果。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天津市和平区免费律师咨询:张智慧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1、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看中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该规定对医务人员的职务操守及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于医疗用药、诊疗部门的规范、以及监督部门等相关职能和直接医务人员的工作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于医患人员咨询、医疗流……[更多]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3、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