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概况;
(二) 申请上市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三) 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四) 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五)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六) 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七)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 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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