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5、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孟子君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解除收养关系如何举证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更多]
解除收养关系诉状范本
原告:xxx,女,1926年1月29日生 被告:xxx,男,1957年2月21日生。 案由:原告XX诉称,1960年原告丈夫及大女儿去西安玩,被告亲生母亲因丈夫去世,让原告丈夫将被告收养,被告当时年仅3岁。被告生母一直不将被告的户口转来,直到1968年户口普查被告才报上户……[更多]